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324********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内0581民初46号
案号
(2019)内0581执6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包瑞、崔倩倩偿还原告王云贺、张艳辉借款1840000元、支付利息241600元(截止2019年1月1日),本息合计人民币2081600元,该款履行方式如下:于2019年5月1日偿还本金300000元;于2019年9月1日前偿还本金200000元;2019年12月1日前偿还本金300000元;于2020年5月30日前偿还本金400000元;2020年12月1日前偿还本金400000元;余款本金240000元及利息2416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还清;二、被告包瑞、崔倩倩自2019年1月2日起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向原告王云贺、张艳辉支付按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三、若被告包瑞、崔倩倩未按上述约定偿还借款,原告王云贺、张艳辉有权对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454元,减半收取1172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6727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包瑞、崔倩倩负担。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9-05-06
发布时间
2019-08-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