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阎伟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0429********12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宁民初字第00853号 |
案号 |
(2015)宁法执字第03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被告向原告借款445万元,偿还原告370万元即可,余款原告放弃。此款于2015年11月30日前偿还30万元;余款于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6个年度每年的11月30日前各偿还原告50万元,于2022年的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40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赤峰市宁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5-12-09 |
发布时间 |
2015-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