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夏记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321********10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321民初1130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0)桂0321执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夏记声尚欠原告莫琇雯借款本金40000元、约定利息6000元及利息(以460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6%,从2019年8月15日起计算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二、被告夏记声保证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偿还5000元借款本金,剩下的借款本金分2年还清,2020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偿还20000元借款本金,2021年12月30日之前向原告偿还15000元借款本金;三、如果被告夏记声有一期没有按时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原告可以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40000元借款本金、约定利息6000元及自起诉之日(2019年8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四、从2019年8月15日起,利息以46000元为基数,年利率为6%,计算至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五、从被告没有按时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的次日起,原告可以就全部尚欠的本金和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六、本案受理费1200元,减半收取600元,被告夏记声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14
发布时间
2020-10-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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