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双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3********18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722民初2878号
案号
(2019)甘0722执8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乐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双喜同意偿还原告张重鑫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9000元,合计59000元,限于2019年1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1月20日前支付20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9000元;同时,经双方当事人协商,本调解协议特设督促履行条款如下:若被告郑双喜不能按期履行每笔还款义务,原告张重鑫在59000元的基础上扣除已偿还的数额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被告郑双喜承担由此产生的执行费用及拒不履行调解书的其他法律后果。如被告郑双喜及时履行本调解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则本督促履行条款不再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被告郑双喜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民乐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19-05-21
发布时间
2019-11-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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