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邱慧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601********20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802民初1936号 |
案号 |
(2019)闽0802执14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戴向军、邱慧雯尚欠吴荣生借款90万元及截止2017年3月31日的利息125000元,该款应于2019年4月6日前归还,戴向军、邱慧雯还应支付吴荣生自2017年4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90万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戴向军、邱慧雯应于2019年4月6日前支付吴荣生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元。三、戴珂铭、龙岩市协珂除尘设备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19-04-12 |
发布时间 |
2019-05-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