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安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34********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琼9028刑初197号 |
案号 |
(2020)琼9028执2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王安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扣押被告人王安康的手机1部(vivo牌),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0-03-10 |
发布时间 |
2020-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