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安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34********0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琼9028刑初197号
案号
(2020)琼9028执2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王安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5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9日止。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二、扣押被告人王安康的手机1部(vivo牌),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0-03-10
发布时间
2020-06-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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