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蒋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31********39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502民初7677号 |
案号 |
(2021)鲁1502执1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蒋勇、孙利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57502.86元及自2020年6月23日起以57502.86元为基数,按利率15.4%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限被告蒋勇、孙利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自逾期到理赔期间的保费5902.35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3元,由被告蒋勇、孙利利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