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蒋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31********39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502民初7677号
案号
(2021)鲁1502执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蒋勇、孙利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57502.86元及自2020年6月23日起以57502.86元为基数,按利率15.4%计算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二、限被告蒋勇、孙利利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自逾期到理赔期间的保费5902.35元;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3元,由被告蒋勇、孙利利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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