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路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7********4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624刑初291号
案号
(2021)豫1624执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丘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刘昌恒处罚金10万元、路强处罚金4万元、徐艳超处罚金4万元、王凯峰处罚金4万元、马成伟处罚金4万元、王威仁处罚金4万元。被申请人刘恒昌退赔被害人牟秀芹2万元、李兴涛5万元、张春雷26.62万元、高连合9.6万元、陈明亮5.8万元,被申请人刘恒昌、路强、徐艳超、王凯峰、刘兵伟退赔被害人董明峰2.5万元,被申请人刘恒昌、马成伟、王威仁退赔被害人陈鹤锦7.9万元、王飞生10万元、冯正让2万元、李军意1.01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丘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1-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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