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邢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11********15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602民初188号 |
案号 |
(2021)鲁0602执恢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99000元、案件受理费2496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以及借款本金人民币1729524.9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