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21********1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0221民初4249号 |
案号 |
(2021)黔0221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水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田斌偿还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息,截止2019年8月27日本金为198000元,利息为32511.14元,本息合计230511.14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后期借款利息按合同约定支付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借款本金100000元部分后期利息自2019年8月27日起按合同约定月利率8.9063‰计算至清偿完毕为止;借款本金98000元部分后期利息自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12月14日期间按合同约定月利率7.4218‰计算,2019年12月14日以后的利息按照月利率11.1327‰计算)。案件受理费475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379元,由被告田斌承担(原告水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预交,限被告田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水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1-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