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41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鲁0783民初1978号 |
案号 |
(2016)鲁0783执18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寿光市光正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52466美元及利息(自2015年11月16日起按年利率5.655%计息,逾期按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计收罚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二、被告寿光市日升纸业有限公司、寿光市腾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杨乐友、徐长亮、李逢娥、杨跃敏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案件受理费15440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寿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8-30 |
发布时间 |
2017-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振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3774150504Q |
登记机关 |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寿光市古城街道办驻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