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522********2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桓民初字第00555号
案号
(2020)辽0522执恢1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黄海涛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刘子全借款人民币三万元,并自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起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给付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五百五十元、公告费五百八十元,合计一千一百三十元(原告刘子全预交),由被告黄海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0-12-18
发布时间
2021-01-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