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裴洪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28********02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82民初1138号
案号
(2020)鲁0782执29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诸城市华旭机械有限公司、裴洪亮共同偿还原告崔伟红借款60000元,余款自愿放弃,于2020年10月31日前付30000元,余款3000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上述款项打至原告个人账户621700200981351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河西分理处):被告逾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按10720元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本次纠纷一次性调解完毕,双方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2454元,减半收取1227元,由原告崔伟红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11
发布时间
2021-01-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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