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乔燕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922********08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04民初564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3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乔燕明支付原告温州市忠和鞋材厂(普通合伙)货款19555元。该款分3期支付,分别于2020年4月15日前支付2000元,2020年6月15日前支付5000元,2020年8月15日前支付12555元。若被告乔燕明未按期履行,原告温州市忠和鞋材厂(普通合伙)有权就货款19555元的未付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二、原告温州市忠和鞋材厂(普通合伙)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本案受理费289元,减半收取144.5元,由原告温州市忠和鞋材厂(普通合伙)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8-28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