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1********18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1702民初3549号 |
案号 |
(2021)川1702执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波在本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魏文瑜借款28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9年8月12日起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魏文瑜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