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623********4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681民初4345号 |
案号 |
(2021)辽0681执恢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周斌、邹晓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李洪财借款本金14.5万元、案件受理费1900元,合计146900元。二、案件受理费1620元,利息514.15元,本息合计149034.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