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成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XK8K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15民初2180号 |
案号 |
(2020)粤0115执39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广州原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将天河区天河路228号b1c460(a112)、b1c458(a113)商铺恢复原状并交还给原告刘越,被执行人广州成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负有协助交还的义务[恢复原状的标准为:1.墙:三面板间墙;2.门:卷闸门;3.天花:结构楼板天花无批荡;4.地板:结构楼板上20mm厚水泥沙浆抹平,楼板承重为:300kg/㎡;5.招牌、灯箱;6.电:每铺独立供电以及独立电表、独立照明灯管;7.中央空调送风管安装至铺内;8.恢复原有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火警烟感探测器、消防紧急广播喇叭(平时播放背景音乐)、消防喷淋头;9.敷设两对电话线路;10.安装消防报警按钮一个,预留红外防盗报警驳接端口;11.敷设有线电视信号驳接端口];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金额合计:1073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13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巫思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5MA59BMXK8K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天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28号负一层至七层、七层夹层广州正佳商业广场M层A96号商铺(不可作厂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