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董浩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84********6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184民初6389号 |
案号 |
(2020)豫0184执5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董浩亮欠原告孟铁栓借款4万元,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返还3000元;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定于每年6月30前返还3000元,12月30日前返还3000元;余款7000元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返还3000元,2024年12月30日前返还4000元。二、利息部分原告孟铁栓自愿放弃。三、如被告董浩亮逾期还款,则视为未有返还部分的借款全部到期,原告孟铁栓可于到期日的次日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被告董浩亮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郑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14 |
发布时间 |
2021-01-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