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董浩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184********6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184民初6389号
案号
(2020)豫0184执56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郑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董浩亮欠原告孟铁栓借款4万元,定于2018年12月31日前返还3000元;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定于每年6月30前返还3000元,12月30日前返还3000元;余款7000元定于2024年6月30日前返还3000元,2024年12月30日前返还4000元。二、利息部分原告孟铁栓自愿放弃。三、如被告董浩亮逾期还款,则视为未有返还部分的借款全部到期,原告孟铁栓可于到期日的次日起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被告董浩亮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12-14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