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章乐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601********1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802民初7055号
案号
(2020)闽0802执58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章乐超、廖翌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坊支行透支本金19847.53元及支付截至账单日2020年7月22日利息、违约金共计403.52元,并支付从2020年7月23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实际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1.7%计算的利息及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算的违约金(具体以银行系统结算为准,但利息、违约金总和应当以年利率24%为限)。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2-09
发布时间
2021-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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