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桂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1********22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582民初5769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闽0582执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福建省特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李桂波、李烁楠之间于2020年4月28日达成的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熔喷布175型号、260型号各一吨);二、李桂波、李烁楠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福建省特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货款1300000元,并赔偿自2020年4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晋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