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清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822********18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桂0332民初53号
案号
(2020)桂0332执恢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恭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罗清章、阮艳兰同意于2016年1月30日前偿还原告潘杰借款本金335万元及截止至2016年1月12日的利息894271.29元,2016年1月13日之后的利息计算方式为:有300万元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24%计息,有35万元借款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息,直至借款本金全部清偿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7-08
发布时间
2021-01-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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