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韦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3********59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126民初1081号 |
案号 |
(2021)桂0126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一、被告韦华向原告梁绍亮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二、被告韦华向原告梁绍亮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黄万华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黄万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韦华追偿;四、被告韦华向原告梁绍亮归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宾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