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韦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592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0126民初1081号
案号
(2021)桂0126执2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韦华向原告梁绍亮归还借款本金30000元;二、被告韦华向原告梁绍亮支付逾期利息(利息计算:以本金3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5月2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三、被告黄万华对本判决第一、二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黄万华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韦华追偿;四、被告韦华向原告梁绍亮归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1-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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