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佳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4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22民初9498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1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钦、田佳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钱留炎购车款七万八千元;二、被告田佳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钱留炎修车费用八万二千四百四十五元;三、驳回原告钱留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8.9元,减半收取1954.45元,由被告王钦、田佳勇负担1805.45元,原告钱留炎负担149元。保全费1422元,由被告王钦、田佳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