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覃金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4********218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5民初361号
案号
(2021)桂0125执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林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覃重阳、覃金红确认尚欠原告蓝敏借款本金68065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680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3月24日开始计付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覃重阳、覃金红自愿支付原告蓝敏律师费4000元;三、案件受理费801元,被告覃重阳、覃金红自愿负担;四、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债务,被告覃重阳、覃金红保证于2020年5月15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林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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