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覃金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4********21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125民初361号 |
案号 |
(2021)桂0125执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覃重阳、覃金红确认尚欠原告蓝敏借款本金68065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680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3月24日开始计付至清偿之日止);二、被告覃重阳、覃金红自愿支付原告蓝敏律师费4000元;三、案件受理费801元,被告覃重阳、覃金红自愿负担;四、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债务,被告覃重阳、覃金红保证于2020年5月15日前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