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济宁一通运输有限公司兖州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19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791民初2204号 |
案号 |
(2019)鲁1791执11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阮久华和山东济宁一通运输有限公司兖州分公司共同赔偿原告何中良、郑瑞华、孙贺、何子贤、何诗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95148.69元,限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2、被告阮久华和山东济宁一通运输有限公司兖州分公司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210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时间 |
2019-09-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1791执110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9-04 |
执行法院 |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9725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郝桂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25819292398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官庄村对过(宏运物流公司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