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荆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1********3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182民初4639号 |
案号 |
(2020)豫0182执4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荆斌应偿还原告王再蕾借款100000元,应分别于2019年7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再蕾10000元,于2019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再蕾10000元,于2019年10月31日前偿还原告王再蕾80000元;如有逾期,原告可就下余欠款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被告荆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荥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