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82********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82民初4648号 |
案号 |
(2020)豫0482执57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胡发顺欠原告田占武借款40万元及利息于2020年11月4日前全部还清(利息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被告马建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140元,减半收取4070元,保全费2800元,由被告胡发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09 |
发布时间 |
2021-01-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