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陆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28********005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802刑初269号
案号
(2020)闽0802执57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刘陆斌应于本判决生效的第二日起二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紫青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997366.1元(其中死亡赔偿金912400元、丧葬费40283.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8682.6元、处理事故亲属交通费及伙食费6000元),扣除已支付的50000元,尚应赔偿947366.1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2-02
发布时间
2021-01-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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