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涿州市汇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57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91民初824号 |
案号 |
(2021)冀0691执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涿州市汇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书斌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借款本金309000元及利息(以309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56%自2019年6月29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罚息(以309000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1708%自2020年6月28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复利[自2020年6月28日起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每日复利数额为本案全部未归还利息×(1+0.01708%)],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二、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高开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73元,保全费2065元,均由涿州市汇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王书斌负担。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1-14 |
发布时间 |
2021-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书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81685720632G |
登记机关 |
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涿州市桃园办事处西后村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