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727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302民初1984号
案号
(2021)皖1302执5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解军自愿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贾敬武借款不低于60000元,2019年12月31日前偿还240000元,余款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二、此案就此了结,双方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3100元,减半收取为1550元,被告解军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1-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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