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蓝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55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126民初3896号
案号
(2021)桂0126执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黄蓝天尚欠原告陆群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以200000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8月14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该款被告黄蓝天定于2020年12月5日前归还完毕;二、被告黄蓝天如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则原告陆群有权就所有到期及未到期的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8300元,减半收取4150元,由被告黄蓝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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