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蓝海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802********2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4民初13670号
案号
(2020)粤0114执136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告黄烨文与被告蓝海有双方确认:被告蓝海有尚欠原告黄烨文借款本金35000元,违约金1000元,被告黄烨文于2020年10月10日前向原告蓝海有支付上述款项;二、本案受理费375元,由被告蓝海有负担,被告蓝海有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给原告黄烨文;三、原告黄烨文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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