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屈乐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725********51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725民初2812号
案号
(2021)豫0725执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屈乐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朱攀俊借款本金92400元及利息(以924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9月1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二、驳回朱攀俊其他诉讼请求。以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73.75元,由原告朱攀俊负担16.75元,被告屈乐意负担105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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