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305********47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305民初693号
案号
(2020)鲁0305执34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淄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宁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冯建忠机油款(维修费)11275元。二、被告罗宁赔偿原告冯建忠经济损失(以11275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2月1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23
发布时间
2021-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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