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章志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326********43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6民初3761号 |
案号 |
(2020)浙0326执28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平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限被告李雪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9996.33元、期内^~^利息13.30元、期内利息复利(以13.30元为基数,从2020年1^~^月16日起按月利率11.9625‰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罚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1月16日起按月利率11.9625‰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限被告李雪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全申请费360元;^~^三、被告章志祥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对包括上述款项在内的《保证函》下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70000元为限;^~^四、被告章途荣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对包括上述款项在内的《保证函》下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总额以70000元为限。^~^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