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林金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202********3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闽0981民初1808号
案号
(2020)闽0981执25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林金光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林涵兮从2015年3月起至2020年3月止的抚养费87000元;二、林金光应从2020年4月起,于每月15日支付林涵兮抚养费1500元直至林涵兮年满十六周岁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0-10-10
发布时间
2021-01-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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