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邓洪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00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422民初497号 |
案号 |
(2020)黔0422执1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邓洪洪、谢松在本判决后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张佐虎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人民币 106248 元;二、驳回原告张佐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3210 元,减半收取 1605 元,由原告张佐虎承担、433 元,被告邓洪洪、谢松承担 1172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