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勇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01********0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10893号 |
案号 |
(2020)豫1702执42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苏勇南、驻马店市雅居园置业有限公司欠原告王忠阳款15,0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15,000,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10月22日起至该款清偿完毕之日止,月利率按2%计算),于2020年8月10日前付清。二、被告驻马店市同仁置业有限公司愿以其开发的位于新区商业广场200个车位为担保,车位处置款优先偿还苏勇南、驻马店市雅居园置业有限公司欠王忠阳借款本金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11,800元,减半收取55,9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0,900元,被告苏勇南、驻马店市雅居园置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同仁置业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09-22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