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4********25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川0105民初1233号 |
案号 |
(2021)川0105执1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事项:1、由被申请人归还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截至2018年6月13日信用卡透支款本金14 894.86元、利息10 646.39元、分期手续费1 584元、取现手续费3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滞纳金2 160.94元,并按照《交通银行太平洋个人贷记卡领用合约》支付自2018年6月14日起至所有欠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2、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266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由被申请人承担全部执行费用。(以上金额暂合计29 582.19元)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用卡纠纷一案,已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青羊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2019)川0105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判决义务,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现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