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324********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2324民初466号 |
案号 |
(2021)黔2324执恢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蔡英所欠原告张敏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5年9月21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被告蔡英自愿于2019年1月31日前清偿,原告张敏表示同意。二、被告李文双、张德巧对上述款项不承担还款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3元,被告蔡英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晴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7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