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闫要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426********10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025民初1611号
案号
(2020)豫1025执恢1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襄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闫要辉归还原告39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650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襄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0-08-13
发布时间
2021-01-2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