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解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72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02民初10417号 |
案号 |
(2021)皖1302执5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解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裕隆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1676.69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19.455%,自2019年7月19日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二、被告解伟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