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宋荣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03********31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783民初4554号 |
案号 |
(2021)浙0783执5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东阳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应归还申请执行人吴国进借款本金40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560000元(已经计算至2020年4月16日止,此后违约金以4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迟延履行金;(3)承担案件受理费13400元;(4)承担案件执行费5900元及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