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彪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224********32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 0623 民初 669 号 |
案号 |
(2021)黔0623执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阡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彪自愿支付原告罗升禹挖机租赁费 24,552 元从2020 年 07 月起每月支付 4,000 元至付清为止(当月款项应在当月月底前支付);二、如被告唐彪未按上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被告唐彪应以24,552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06 月 25 日起按月利率 7.9‰支付利息至付清本息为止,已经支付的应视为先支付利息且原告罗升禹可从被告唐彪违约之次日起就剩余金额及利息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告罗升禹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