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柯军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9********41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04民初108号 |
案号 |
(2020)浙0304执3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温州瓯海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柯军秀应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郑明远借款本金120万元及利息(从2019年8月26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本金1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二、被告吕志超、吕祖梁、温州市中梁五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