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林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7********096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26民初108号
案号
(2020)浙0326执30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州平阳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杨小荷、吴林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陈雪莲借款本金350000元及利息(截至2019年8月6日为65300元,从2019年8月7日起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5%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二、若被告杨小荷、吴林密未按期履行上述债务,原告有权就被告杨小荷、吴林密共同共有的坐落于苍南县宜山镇镇中路118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浙(2016)苍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078号】以拍卖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李孝孟、杨道涨、徐益芬对被告杨小荷、吴林密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0-11-18
发布时间
2021-02-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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