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钱克学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9001********86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1303执464号
案号
(2021)鄂1303执恢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程大富、钱克学、随州市曾都区何店天星红砖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共同偿还原告许艳欠本金24万元及利息。二、原告许艳对被告许大富、随州市曾都区何店天星岩砖厂内的烘干房及轨道车590辆享受优先受偿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2-0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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