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梁江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821********1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621刑初37号 |
案号 |
(2021)桂0621执2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梁江泱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24年11月16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清,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二、缴获的手机两部予以没收;毒资人民币1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