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元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425********0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524民初5255号
案号
(2021)黔0524执48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织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判决被告彭元伟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截至到2020年7月30日的利息1947.61元,剩余利息(以11947.61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9.7875%从2020年7月31日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二、请求判决被告彭元伟向原告支付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500元。三、请求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彭元伟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织金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20
发布时间
2021-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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