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学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102********0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102民初13568号 |
案号 |
(2020)辽0102执63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5000000元、利息1026167.22元、罚息742956.65元、复利60812.02元,合计18202815.22元及自2019年3月19日起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办法给付逾期利息至还清之日止;2、马学军、李玉平承担对前述债务连带责任;3,对马学军、李玉平名下的房产(房产权证号为10027653、10027654号)即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并享有优先受偿权。4.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时间 |
2021-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